二手車外遷不再需要購車人去派出所開暫住證明了。自7月起,交管局取消四項車輛信息證明,簡化兩項車輛和駕駛人審核事項,優化兩項新車登記服務。
和普通市民直接相關的取消事項包括:車管部門取消變更發動機時審核來歷憑證;取消外遷業務時要求買車方提供打印的暫住信息證明;取消機動車檔案補建業務時出具派出所證明、車輛查驗。
此外,簡化群眾出具駕駛資格、無事故、無違法證明程序,這些以前需要在車管總所開具的證明,現在能在各支隊、執法站和區縣車管所開具了。
車管所副所長張鐵嶺說,交管部門取消、簡化審核事項,并不是放松了管理,反而是與相關部門加強數據資源共享,加大了網上核查比對。他強調,對持有虛假申請資料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的,或者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的行為,將依法嚴格處理。
為讓群眾辦理車輛手續更方便,交管部門還增加一批業務辦理網點,能夠在交管部門窗口一次性辦結的,不用再往返多個部門。
1 取消變更發動機時審核來歷憑證
換了發動機不再需要提供維修發票
以前:發動機號是車輛重要的身份證明之一,車輛大修更換了發動機,那么發動機上的編號就要重新在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發動機編號變更對于車主來說是個復雜的事,車主需要帶著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非京籍還需要帶著暫住證,此外,最重要的是交管部門還需要申辦人提供發動機的來歷憑證,如車輛修理廠的發票等。
此后:如今,申請人不需要提供發動機來源的書面證明,對更新的發動機來源,交管部門將通過內部系統核查,若是車管部門查驗的時候,發現某車輛的發動機有可疑之處,會針對這一個案進行調查,不再讓所有人一起跟著麻煩。
2 取消車輛外遷要求買車方提供打印的暫住信息證明
轉出車輛買主不用到派出所開暫住證明
以前:機動車外遷,如果買方是非京籍,車管部門要求提供買方的暫住證。車管所相關責任人介紹,以前因窗口工作人員難以辨別暫住證真偽,需要申請人到派出所開具打印的暫住信息證明,辦理時交給窗口審核。
此后:今后辦理這項業務時,雖然還需要出具暫住證,但暫住證明無需提供,由民警直接網上核查。7月1日起,在花鄉、盛華、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辦理機動車轉出業務時,不再要求買車方提供打印的暫住信息證明。
3 取消申領試驗車臨時號牌的數量和次數限制
試驗車臨時號牌完成試驗就停用
以前:試驗車臨時號牌,也歸機動車臨時號牌管理范圍。用于科研、定型試驗的機動車臨時懸掛,號牌也有使用期限。以前,申請單位要提供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符合規定的,錄入相關信息,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按規定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但申領數量則由車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項目情況設定,有的項目需要多次申領。
此后:調整試驗車臨時號牌管理規定,對申請試驗車臨時號牌不設申領數量和次數限制,按照申領單位不同階段試驗項目的合理需求,核發試驗車臨時號牌。
4 取消機動車檔案補建業務時出具派出所證明
車輛檔案丟失再補減少派出所證明環節
以前:車輛轉出,需要車主自行提車檔案,然后到轉入地上牌。但一些轉出車輛可能車齡很大了相關材料已不完整或丟失,轉入地就無法辦理轉入,車輛有可能就成了“黑戶”。以前,車主向車管部門申請補建檔案,需要公安機關出具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查驗車輛。
此后:在辦理機動車檔案補建業務時不再要求申請人出具派出所證明和查驗車輛。車主憑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車輛行駛證材料,可直接申請補建檔案。